傳審

傳審
詞語解釋
法院發出傳票,通知當事人到庭聽候審訊。
分詞解釋
通知:
1.猶通曉。
2.把事項告訴人知道。
3.告知事項的文字或口信。
法院:
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聽候:
注意等候。多用于官府或上級的決定。
傳票:
1.傳喚與案件有關人員到案的憑證。
2.會計工作中據以登記賬目的憑單。


傳審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8/309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