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論

實踐論
詞語意思
毛澤東作于1937年7月。編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重點揭露輕視實踐的教條主義,并從認識的來源、認識發展的動力、認識的目的、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等方面,闡明實踐在認識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認識從感性到理性,從理性再回到社會實踐的“兩個飛躍”思想。強調必須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即認識能力。指出教條主義、冒險主義均以主觀和客觀相分裂、認識和實踐相脫離為特征。提出主觀與客觀、理論與實踐、知與行的具體的歷史的統一。該書是毛澤東的哲學代表作之一,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發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分詞解釋
占有:
1.用強力或某種手段獲得。
2.擁有,掌握。
3.處在(某種地位)。
改造:
①就原有的事物加以修改或變更,使適合需要:改造低產田。
②從根本上改變舊的、建立新的,使適應新的形勢和需要:改造思想ㄧ勞動能改造世界。
重點:
1.同類事物中的重要的或主要的。
2.力學名詞。指杠桿中承受重量的一點。
分裂:
①整體的事物分開:細胞分裂。
②使整體的事物分開:分裂組織。
客觀世界:
與“主觀世界”相對。哲學上指人的意識之外獨立存在的物質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類社會。


實踐論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8/311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