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判

剖判
詞語解釋
1.亦作“剖泮”。開辟;分開。
2.辨別;判斷。
分詞解釋
分開:
①人或事物不聚在一起:弟兄兩人分開已經三年了ㄧ這些問題是彼此分開而又聯系著的。
②使分開:老趙用手分開人群,擠到臺前ㄧ這兩件事要分開解決。
判斷:
①斷定:判斷準確|正確的判斷。
②判決: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
③對事物情況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維形式。如:“馬克思主義是真理。”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符合客觀實際,判斷就是真的,否則就是假的。檢驗判斷真假的唯一標準是社會實踐。判斷由概念組成,是在實踐的基礎上反映現實的結果。判斷總是表現為句子,但是并非所有的句子都表示判斷。同一個判斷可以用不同的句子來表示,同一個句子也可以表示不同的判斷。
剖泮:
見“剖判”。
開辟:
①打開通路;創立:開辟航線。
②開拓發展:開辟工作ㄧ開辟邊疆。
③古代神話,盤古氏開天辟地,簡稱開辟,指宇宙的開始。
辨別:
根據不同事物的特點,在認識上加以區別:辨別真假 ㄧ辨別方向。


剖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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