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

南昌市
詞語解釋
江西省省會。在省境北部、贛江下游、向九鐵路線上。為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古稱豫章、洪都。1926年設市。人口151萬(1995年)。1927年8月1日,周恩來等在此領導武裝起義。建國后建有八一南昌起義紀念館和紀念塔、革命烈士紀念堂。名勝古跡有百花洲、青云譜、滕王閣等。有江西大學等高等學校。
分詞解釋
下游:
1.河流接近出口的部分;亦指下游附近的地區。
2.猶末流。
3.比喻落后的地位。
洪都:
江西省南昌市的別稱。隋﹑唐﹑宋時南昌為洪州治所,唐初曾在此設都督府,因以得名。
領導:
1.帶領并引導朝一定方向前進。
2.擔任領導的人。
3.指領導機關。
紀念館:
為紀念有卓越貢獻的人或重大歷史事件而建立的陳設實物、圖片等的房屋:魯迅紀念館ㄧ南昌起義紀念館。
紀念堂:
為紀念某一著名人物而建造的建筑物。


南昌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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