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校
詞典解釋:
指漢代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射聲﹑虎賁七校尉。《漢書.刑法志》:“至武帝平百粵,內增七校。”顏師古注引晉灼曰:“《百官表》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凡八校尉。胡騎不常置,故此言七也。”一說中壘校尉掌北軍壘門,不領兵,不在七校之列。見清沈欽韓《漢書疏證》。后泛稱各軍將領。
分詞解釋:
不常:
1.不固定。
2.異常;反常。
3.不平凡;卓越。
4.時常。
5.猶無常。死的婉辭。
胡騎:
1.胡人的騎兵。亦泛指胡人軍隊。
2.指歸附的胡人騎兵。
3.泛指入侵的外國軍隊。
越騎:
1.本指由內附越人組成的騎兵。
2.泛指能騎善射勁勇過人的騎兵。
百官:
1.古指公卿以下的眾官。后泛指各級官吏。
2.指人體上的各種器官。
刑法志:
舊時紀傳體斷代史中以綜述刑法為內容的篇目。漢代班固的《漢書》首創這種體制,后來各代史書多數沿用。或稱《刑罰志》﹑《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