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法

煩法
詞語解釋
煩苛的法令。
分詞解釋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煩苛:
指煩瑣苛刻的政令刑法:蠲削煩苛,兆民大說(悅)。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
● 煩(煩)
◎ 苦悶,急躁:煩躁。煩亂。煩惱。煩悶。煩郁。心煩意亂。
◎ 又多又亂:不厭其煩。要言不煩。煩絮。煩瑣。煩冗。煩文。麻煩。
◎ 攪擾:煩擾。煩囂。
◎ 敬辭,表示請、托:煩勞。煩請。

煩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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