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鈐

合鈐
詞語解釋
立文書契約等,鈐印于騎縫處,謂之合鈐。
分詞解釋
契約:
相關各方共同訂立并遵守的條約文書:契約既固,未旬,綜果降。特指有關買賣、借貸、委托等事項的文書字據:按原契約履行義務。
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騎縫:
兩紙的交接處:騎縫章|騎縫印|在騎縫處寫了幾個字。
鈐印:
1.印章。
2.蓋印。


合鈐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8/313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