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
詞語解釋:
1.里名。
2.五代時十國之一。也叫荊南。唐朝末年,高季興為荊南留守,后唐封為南平王。占有今湖北荊州一帶地方。至高繼沖,歸降宋朝。公元907-963年。《新五代史》有《南平世家》。
分詞解釋:
占有:
1.用強力或某種手段獲得。
2.擁有,掌握。
3.處在(某種地位)。
公元:
國際通用的公歷的紀元,是大多數國家紀年的標準,從傳說的耶穌誕生那一年算起。我國從1949年正式規定采用公元紀年。
宋朝:
春秋時宋國公子,容貌甚美。后常用作美男子的代稱。
末年:
1.老年;晩年。
2.指一個君主在位或一個年號的最后一段時期。
3.指一個朝代最后的一段時期。
留守:
①皇帝離開京城,命大臣駐守,叫做留守。平時在陪都也有大臣留守。
②部隊、機關、團體等離開原駐地時留下少數人在原駐地擔任守衛、聯系等工作:留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