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書

篆書
詞語解釋
①字體名。大篆和小篆的統稱。大篆相傳為周宣王時太史籀所作,故也稱“籀文”或“籀書”,廣義的大篆又指甲骨文、金文及春秋戰國時各國通行的文字。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實行文字統一,以小篆為正字,也稱“秦篆”。篆書字體偏長,多用圓筆。
②王莽篡漢建立新朝后所立六書之一,即“小篆”。
分詞解釋
六書:
古人分析漢字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即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文字:
①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
②文章:文字流暢。
字體:
①文字的結構形式。如漢字的字體有篆書、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
②書法的流派或風格特點。如顏體、柳體等。
通行:
1.謂行人﹑車馬等可以通過。
2.通用;流行。
3.行文通知。
廣義:
范圍較寬的定義(跟‘狹義’相對):廣義的雜文也可以包括小品文在內。

篆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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