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堂

都堂
詞語解釋
1.唐尚書省署居中,東有吏﹑戶﹑禮三部,西有兵﹑刑﹑工三部,尚書省的左右仆射總轄各部,稱為都省,其總辦公處稱為都堂。宋金沿之。
2.明代稱都察院長官都御史﹑副都御史﹑僉都御史。又派遣到外省的總督﹑巡撫都帶有都察院御史銜,亦稱都堂。
分詞解釋
巡撫:
①巡察安撫:巡撫疆域。
②官名。從明代宣德時起,各省專設。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政府長官,總攬一省軍事、刑獄、吏治等。
官都:
國家眾官的首長或某地方某單位的行政長官。
居中:
①在中間;居間:居中調停 ㄧ居中斡旋。
②當中:兩旁是對聯,居中是一幅山水畫。
總轄:
宋代軍職。總提轄的省稱。


都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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