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録
詞語解釋:
1.拘束謹慎。一說為勤勞。
2.拘禁;逮捕。
分詞解釋:
逮捕:
在我國,指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人予以關押的強制措施。須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決定,或由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如果應逮捕的人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則不予逮捕,改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措施。
謹慎:
對外界事物或自己的言行密切注意,以免發生不利或不幸的事情:小心謹慎。
拘束:
①對人的言語行動加以不必要的限制;過分約束:不要拘束孩子的正當活動。
②過分拘束自己,顯得不自然:她見了生人,顯得有點拘束。
拘禁:
把被逮捕的人暫時關起來。
勤勞:
1.憂勞;辛勞。
2.引申為努力勞動,不怕辛苦。
3.猶疲勞。
4.指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