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赦

三赦
詞典解釋
古代的一種赦免制度。謂對三種人可以免除刑罰。
分詞解釋
可以:
可以1
①表示可能或能夠:不會的事情,用心去學,是可以學會的ㄧ這片麥子已經熟了,可以割了。
②表示許可:你可以走了。參看‘能’條d、e兩項。 可以2 [keyi]
①好;不壞:這篇文章寫得還可以。
②厲害:你這張嘴真可以ㄧ天氣實在熱得可以。
三種人:
指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跟隨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和打砸搶分子。
赦免:
免除或減輕罪犯的刑罰。包括大赦、特赦和減刑。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三赦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8/350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