掾屬
詞語解釋:
佐治的官吏。漢代自三公至郡縣,都有掾屬。人員由主官自選,不由朝廷任命。魏晉以后,改由吏部任免。
分詞解釋:
郡縣:
郡和縣的并稱。郡縣之名,初見于周。秦始皇統一中國,分國內為三十六郡,為郡縣政治之始,漢初封建制與郡縣制并行,其后郡縣遂成常制。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任命:
1.承命,接受命令。
2.指下命令任用。
3.謂聽任命運的支配。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
掾屬
詞語解釋:
佐治的官吏。漢代自三公至郡縣,都有掾屬。人員由主官自選,不由朝廷任命。魏晉以后,改由吏部任免。
分詞解釋:
郡縣:
郡和縣的并稱。郡縣之名,初見于周。秦始皇統一中國,分國內為三十六郡,為郡縣政治之始,漢初封建制與郡縣制并行,其后郡縣遂成常制。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任命:
1.承命,接受命令。
2.指下命令任用。
3.謂聽任命運的支配。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