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伯

都伯
詞語解釋
1.行刑人,劊子手。
2.統領百人的軍官。
分詞解釋
刑人:
1.加刑于人。
2.受刑之人。古代多以刑人充服勞役的奴隸。
3.特指宦官。
統領:
1.統率。
2.軍官名。宋清兩代置。見《宋史.設職官志七》﹑《清史稿.職官志四》。
劊子手:
①舊時執行死刑的人。
②比喻屠殺人民的人。
百人:
1.滿百人的概數。
2.山名。在今湖北省漢陽縣西南。
軍官:
被授予尉官以上軍銜的軍人的統稱。也指軍隊中排長以上的干部。


都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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