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考
詞語意思:
唐代京官﹑外官﹐每年都要經過考績。考績的具體工作,屬于考功郎中掌管,由朝廷另派有聲望的高官兩人主持其事。汾陽郡王郭子儀任中書令時,曾主持考績達二十四次,故稱。參見“二十四考中書令”。
分詞解釋:
汾陽:
1.汾水之北地區。春秋時屬晉。
2.猶汾射。
聲望:
眾人崇仰的名聲、威信:勤政和廉潔使得他聲望日隆。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二十四:
一年有二十四個節氣,又稱“二十四氣”,因以“二十四”作為“氣”的歇后語。氣,生氣。
每年:
一年一度;年年。如:每年賜給的神庥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