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綜

衡綜
詞語解釋
謂考核銓選官吏。
分詞解釋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銓選:
1.選才授官。古代舉士與選官相一致。士獲選﹐即為官。至唐﹐試士屬禮部﹐試吏屬吏部﹐以科目舉士﹐以銓選舉官。舉官又分兩途﹐吏部主文選﹐兵部主武選。唐以后﹐銓政代有更易﹐然大抵不外集吏考試量人授官之義。清中葉后﹐銓選又分為外補與部選兩途﹐而選政遂成具文﹐但循例掣簽而已。
2.指負責銓選的官員。
考核:
考查審核:定期考核ㄧ考核干部。

● 綜(綜)
◎ 總合:綜合。綜括。綜述。綜覽。綜核名實(綜合事物的名稱和實際,加以考核)。錯綜復雜。
● 綜(綜)
◎ 織布機上帶著經線上下分開形成梭口的裝置。
● 衡
◎ 秤桿,泛指秤:衡器。衡鏡(借指辨別是非善惡的標準)。衡鑒(衡鏡)。
◎ 稱量:衡鈞(借指執掌國政之權)。
◎ 反復思索做出決定,比較評定:權衡。衡情度理。
◎ 平,對等:平衡。均衡。
◎ 指北斗星:衡漢(北斗星和銀河)。
◎ 古同“橫”,縱橫。

衡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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