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列

指列
詞語解釋
指點列舉。
分詞解釋
列舉:
一個一個地舉出來:列舉事實ㄧ指示中列舉了各種具體辦法。
指點:
1.以手指或其他物點示。
2.評說;指責。
3.指示,點撥。

● 列
◎ 排成一行:羅列。行列。隊列。列島。
◎ 名,眾:列位。列強。列傳。
◎ 擺出:列舉。
◎ 安排到某類事務之中:列席。
◎ 量詞,用于成行列的事物:一列火車。
◎ 類:不在此列。
◎ 姓。
◎ 古同“烈”,強烈,猛然。
◎ 古同“裂”,分裂。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指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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