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則
詞語解釋:
1.可作準則。
2.可;就。
分詞解釋:
可作:
再生;復生。
準則:
言行等所依據的原則:行動準則|思想準則。
● 可
◎ 允許:許可。認可。寧可。
◎ 能夠:可見。可能。可以。不可思議。
◎ 值得,認為:可憐。可悲。可親。可觀。可貴。可歌可泣。
◎ 適合:可身。可口。可體。
◎ 盡,滿:可勁兒干。
◎ 大約:年可二十。“潭中魚可百許頭”。
◎ 表示轉折,與“可是”、“但”相同。
◎ 表示強調:他可好了。
◎ 用在反問句里加強反問語氣:都這么說,可誰見過呢?
◎ 用在疑問句里加強疑問語氣:這件事他可同意?
◎ 姓。
● 可
◎ 〔可汗〕中國古代鮮卑、突厥、回紇、蒙古等族君主的稱號。
● 則(則)
◎ 模范:以身作則。
◎ 規程,制度:規則。總則。原則。細則。
◎ 效法:則先烈之言行。
◎ 表示因果關系,就,便:聞過則喜。
◎ 表示轉折,卻:今則不然。
◎ 表示肯定判斷,乃,是:此則余之罪也。
◎ 用在一、二、三……等數字后,列舉原因或理由:一則房子太小,二則參加的人數多。
◎ 與“做”相近(中國宋、元、明代小說、戲劇里常用):則甚(做什么)。
◎ 量詞,指成文的條數:新聞兩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