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民

得民
詞語解釋
謂得民心。
分詞解釋
民心:
人民的思想﹑感情﹑意愿等。

● 得
◎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 適合:得勁。得當。得法。得體。
◎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
◎ 可以,許可:不得隨地吐痰。
◎ 口語詞(a.表禁止,如“得了,別說了”;b.表同意,如“得,就這么辦”)。
● 得
◎ 必須,須要:可得注意。
◎ 極舒服,極適意: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就得了。
● 得
◎ 用在動詞后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來。
◎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后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 民
◎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 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 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 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得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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