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居

廢居
詞語解釋
1.廢,出賣;居,囤積。謂貨物價賤則買進,價貴則賣出,以求厚利。
2.廢棄頹敗的住所。
3.廢黜閑居。
分詞解釋
廢黜:
①〈書〉罷免;革除(官職)。
②取消王位或廢除特權地位。
買進:
為彌補股份或商品的空額的買進行為或過程。如:買進賣出。
閑居:
無事居住家中;獨自居住家中:閑居三年|閑居齋戒。
厚利:
大的利潤或高的利息:賺取厚利。
廢棄:
拋棄不用:把廢棄的土地變成良田 ㄧ舊的規章制度要一概廢棄。


廢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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