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官

廢官
詞語解釋
謂有職而無其官,或有官而不稱其職。
分詞解釋
不稱:
1.不相稱;不相副。
2.不勝任;不稱職。

● 官
◎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

廢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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