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果

得果
詞語解釋
1.佛教語。謂學佛而得到證悟。果,正果。
2.收獲果實。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學佛:
1.學習佛法。謂出家做和尚。
2.指信仰或研究佛教。
果實:
①植物體的一部分,花受精后,子房逐漸長大,成為果實。有些果實可供食用。
②比喻經過斗爭或勞動得到的勝利品或收獲:勞動果實。
正果:
佛教語。指修行得道。因與外道的修煉有正邪之分,故稱。多比喻好的、正經的歸宿:修成正果|得成正果|終歸正果。
收獲:
①割取農作物:開鐮收獲|農家喜收獲。
②獲得的成果:這次學習,收獲頗多|出外討帳,收獲不多。


得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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