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書
詞語解釋:
用指尖代筆寫字。為書法藝術的一種。
分詞解釋:
寫字:
1.書寫文字,題字。
2.明代職司抄寫的低級官員。
代筆:
1.指科舉時代頂替考生入場代寫文章。又稱槍替。
2.替人書寫信函或其他文件。
3.代作字畫。亦指代作字畫的人。
指尖:
手指的尖端部分。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 書(書)
◎ 成本的著作:書籍。書刊。書稿。書香。書卷氣(指在說話、作文、寫字、畫畫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讀書人的風格)。書生氣(指讀書人脫離實際的習氣)。
◎ 信:書信。書札。書簡。書函。
◎ 文件:證書。說明書。
◎ 寫字或寫的字:書法。書寫。書桌。書案。書畫。
◎ 寫文章:大書特書。罄竹難書。
◎ 字體:草書。隸書。楷書。
◎ 古書名,《尚書》的簡稱(亦稱“書經”)。
◎ 某些曲藝形式的通稱:說書。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