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歷

廢歷
詞語解釋
指陰歷(亦稱夏歷)。一九一二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通令各省廢除陰歷,改用陽歷。后國民黨政府又再三下令廢除之,故名。
分詞解釋
國民黨:
1912年8月,孫中山在中國同盟會的基礎上,合并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等幾個黨派組建的資產階級政黨。
通令:
1.傳達命令。
2.把同一命令發到若干地方。
3.發到若干地方的同一命令。
廢除: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
下令:
1.下達命令,尤其根據正式的或強制的法規的命令。如:法庭決議下令把那些人接到法庭審訊。
2.發布命令。如:下令舉行罷工。
政府:
即國家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家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廢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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