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

可事
詞語解釋
小事;尋常之事。
分詞解釋
尋常:
①古代長度單位。八尺為尋,十六尺為常:布帛尋常,庸人不釋。
②平常:不同尋常|斜陽草樹,尋常巷陌|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小事:
不重要之事:瑣事。

● 可
◎ 允許:許可。認可。寧可。
◎ 能夠:可見。可能。可以。不可思議。
◎ 值得,認為:可憐。可悲。可親。可觀。可貴。可歌可泣。
◎ 適合:可身。可口。可體。
◎ 盡,滿:可勁兒干。
◎ 大約:年可二十。“潭中魚可百許頭”。
◎ 表示轉折,與“可是”、“但”相同。
◎ 表示強調:他可好了。
◎ 用在反問句里加強反問語氣:都這么說,可誰見過呢?
◎ 用在疑問句里加強疑問語氣:這件事他可同意?
◎ 姓。
● 可
◎ 〔可汗〕中國古代鮮卑、突厥、回紇、蒙古等族君主的稱號。
● 事
◎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 辦法:光著急也不是事兒,還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產。無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

可事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9/180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