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務
詞語解釋:
1.曠廢職務。
2.指停止工作。
分詞解釋:
曠廢:
耽誤,荒廢:曠廢學業 。
職務:
職位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
● 務(務)
◎ 事情:事務。任務。公務。特務。不識時務(不認識時代潮流和當前形勢)。
◎ 從事,致力:務工。務實(從事或討論具體的工作)。務虛。當務之急。
◎ 追求:好高務遠。
◎ 必須,一定:務必。務須。除惡務盡。
◎ 舊時收稅的關卡(現多用于地名):曹家務(在中國河北省)。
◎ 姓。
● 廢(廢)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后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