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決

訊決
詞語解釋
審訊判決。
分詞解釋
審訊:
審理案件時對當事人進行訊問。
判決:
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是否處以刑罰,處以何種刑罰等。

● 訊(訊)
◎ 問,特指法庭中的審問:審訊。刑訊。訊問。
◎ 消息,信息:通訊。音訊。訊息。
◎ 告,陳訴:“夫也不良,歌以訊之。”
◎ 中國西周時對俘虜的稱謂:執訊(意思是捉到俘虜)。
◎ 古同“迅”,迅速。
● 決
◎ 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決江疏河”。
◎ 堤岸被水沖開:決口。潰決。
◎ 斷定,拿定主意:決定。決斷。決計。決然。決勝。決議。猶豫不決。
◎ 一定(用在否定詞前):決不后退。
◎ 決定最后勝敗:決賽。決戰。
◎ 執行死刑:處決。槍決。

訊決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9/182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