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

神學
詞語意思
希臘文theologie的意譯,意為論述神的學科。后基督教沿用,作為對所信上帝(天主)之存在﹑本體﹑本性,及其同世界﹑人類的關系進行研究﹑論述的理論體系。亦泛指各宗教的學說。
[theology] 一種唯心主義學說,其宗旨是以此來論證神的存在,本質和宗教教義
分詞解釋
本性:
原來的性質或個性: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
意譯:
1.根據原文的大意,而不作逐字逐句的翻譯。區別于“直譯”。
2.根據某種語言詞語的意義譯成另一種語言的詞語。區別于“音譯”
作為:
①行為;所作所為:他的這種作為危害了集體的榮譽。
②建樹;成就:在事業上無所作為。
③可以做的事:大有作為。
④當做;做為:作為一名演員|作為會議室。

神學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9/183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