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給
詞語解釋:
1.分給。如:發給每個人三個夾餡面包。
2.指在要求、投標或出價之后判給或分給。如:發給某人的伐木權。
分詞解釋:
某人:
1.表示不知道的那個人。
2.指確定的﹑無須說出姓名或說不出姓名的人。
要求:
1.提出具體事項或愿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愿望或條件。
之后:
1.表示在某個時間或處所的后面。一般多指時間。
2.單獨用在句子頭上,表示在上文所說的事情以后。
投標:
“招標”的對稱。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條件和要求,開列估價清單并填就投標書遞交招標人的行為。參見“招標”。
分給:
分發食品﹑財物等作為給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