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辰

時辰
詞語意思
①舊用作計時單位。一晝夜分作十二時辰,一時辰合今兩小時,用十二地支記名。半夜11時至凌晨1時稱子時,1時至3時稱丑時,依次類推。
②泛指時間:趕上好時辰。
分詞解釋
地支: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總稱。也叫“歲陰”。傳統用做表示次序的符號。參見“干支”。
記名:
記載姓名,表明權利或責任的所在:記名證券 ㄧ無記名投票。
計時:
按照勞動時間多少技術熟練程度來計算。
凌晨:
天將近亮的時候:薄暮蕭條投寺宿,凌晨清凈與僧期。
十二:
1.十分之二。
2.特指稅率或利率十分之二。
3.形容數量多或程度深。

時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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