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執
詞語解釋:
佛教語。謂破除有實我﹑有實法的執見。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執見:
1.謂根據已顯現的事物。
2.固執己見。
破除:
除去;消除:破除愁悶去,洗蕩肺腸開|破除迷信。
● 破
◎ 碎,不完整:碗打破。破滅。破舊。破敗。破落。破陋。破顏(轉為笑容)。破綻(衣服裂開,指事情或說話的漏洞或矛盾)。牢不可破。
◎ 分裂:破裂。破讀(同一個字形因意義不同而有兩個以上讀音,把習慣上通常的讀音之外的讀音,稱“破讀”)。破土。
◎ 使損壞:破壞。破損。
◎ 超出:破例。破格。
◎ 花費,耗費:破費。破財。破產。
◎ 打敗,打垮:破陣。破門。攻破。
◎ 揭穿:破案。破譯。破獲。
● 執(執)
◎ 拿著:執刃。執鞭。執筆。
◎ 掌握:執政。執教。
◎ 捕捉,逮捕:戰敗被執。
◎ 堅持:固執。執意。
◎ 實行:執行。
◎ 憑單:回執。
◎ 朋友:執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簡稱“執”)。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