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令

驅逐令
詞語意思
驅逐一個被認為不受歡迎的公民的命令,通常是要其離開那一市鎮或他的所在地;常指對犯輕罪者判以重刑,但只要其永遠離開該法院的管轄區,此刑可以中止執行。
[floater] 驅逐一個被認為不受歡迎的公民的命令,通常是要其離開那一市鎮或他的所在地;常指對犯輕罪者判以重刑,但只要其永遠離開該法院的管轄區,此刑可以中止執行
分詞解釋
命令:
1.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2.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后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歡迎:
①很高興地迎接:歡迎大會ㄧ歡迎貴賓。
②樂意接受:歡迎你參加我們的工作ㄧ新產品很受消費者的歡迎。
驅逐:
趕走;使離去:驅逐敵寇|驅逐出境。
公民:
具有或取得某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驅逐令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9/184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