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見

召見
詞語解釋
①君王或上司叫臣民或下屬來見面:皇上召見|聽說市長要召見你。
②外交部通知外國駐本國使節前來洽談事宜。
分詞解釋
使節:
1.古代卿大夫聘于天子諸侯時所持符信。
2.使者。亦用以稱派駐一方的官員。
3.今特指一國常駐他國的外交官,或派往他國臨時辦理事務的代表。
聽說:
1.聽我所說。
2.聽人所說。
3.方言。聽話。參見“聽說聽道”。
外國:
1.古代指中央政府以外的政權。后以指本國以外的國家。
2.猶外地,外鄉。
市長:
1.古官名。職掌同市令。漢代于長安置東西市令,于都邑置市長。
2.城市的行政首長。
事宜:
關于事情的安排和處理:研究干部任免事宜。


召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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