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簽
詞語解釋:
舊時官府發出傳訊或拘捕人的憑證。
分詞解釋:
憑證:
證據。
發出:
①發生(聲音、疑問等):發出笑聲。
②發表;發布(命令、指示):發出號召ㄧ發出通告。
③送出(貨物、信件等);開出(車輛等)。
拘捕:
逮捕。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傳訊:
命令與案件有關的人到案受訊問。
發簽
詞語解釋:
舊時官府發出傳訊或拘捕人的憑證。
分詞解釋:
憑證:
證據。
發出:
①發生(聲音、疑問等):發出笑聲。
②發表;發布(命令、指示):發出號召ㄧ發出通告。
③送出(貨物、信件等);開出(車輛等)。
拘捕:
逮捕。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傳訊:
命令與案件有關的人到案受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