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行合一

議行合一
詞語解釋
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的國家權力機關在國家機構中處于最高地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都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的政體。與“三權分立”相對。權力機關不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分權,不受它們的制約,只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但有職能上的分工:權力機關執行立法和監督的職能,行政機關執行行政管理的職能,司法機關執行審判和法律監督的職能。
分詞解釋
制約:
限制約束:受環境制約。
監督:
①察看并督促:監督執行ㄧ接受監督。
②做監督工作的人:舞臺監督。
間接:
經過中間事物發生關系的。與“直接”相對:間接聯絡|間接關系。
負責:
①擔負責任:負責后勤工作ㄧ這里的事由你負責。
②(工作)盡到應盡的責任;認真塌實:他對工作很負責。
職能:
人和事物以及機構所能發揮的作用與功能。


議行合一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9/185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