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聲波
詞語意思:
頻率高于聽覺上限(20000赫)的聲波。其主要特性和作用是:波長短,方向性好;在固體和液體中衰減小,傳播距離遠;聲功率大,能量容易集中。能產生機械、熱、光、電、化學及生物等各種效應。
[ultrasonic wave] 頻率高于20000赫的聲波。其特征是:波長短,近似作直線傳播,在固體和液體內衰減比電磁波小;能量集中,可形成高強度、劇烈振動,引起激震波、液體中的空化作用等,產生機械、光、熱、電、化學和生物等各種效應,被現代科技廣泛應用
分詞解釋:
頻率:
①單位時間內完成振動(或振蕩)的次數。單位為赫茲。頻率f和周期t互成倒數,即f=1t,t=1f。
②在概率研究中,隨機事件發生的次數與總試驗次數之比值。一般情況下,常用隨機事件的頻率去估計該事件的概率。總試驗次數越多,估計的偏差越小。
上限:
時間最早或數量最大的限度。與“下限”相對。
特性:
1.某一事物所特有的性質。
2.特殊的品性﹑品質。
聲波:
聲振動在彈性介質中的傳播過程。是傳遞聲能的形式。在氣體和液體中傳播的聲波是縱波,在固體中傳播的聲波有縱波也有橫波。按振動頻率高低,有超聲波、可聽聲波和次聲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