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治

府治
詞語解釋
指府衙。亦指它的所在地。
[site of prefectural government] 知府衙門的所在地
分詞解釋
府衙:
府一級的衙門。
所在地:
人或事物所處的地方。

● 府
◎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開封府。府尹。府治。府試。首府。
◎ 國家行政機關:政府。官府。
◎ 古同“腑”,臟腑。
● 治
◎ 管理,處理:治理。治家。治喪。治標。治本。治國安邦。自治。統治(a.管理;b.分配)。
◎ 整理:治河。治水。
◎ 懲辦:治罪。處治。
◎ 醫療:治病。治療。醫治。
◎ 消滅農作物的病蟲害:治蝗。治蚜蟲。
◎ 從事研究:治學。治史。
◎ 安定:治世。治安(社會的秩序)。天下大治。
◎ 舊稱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 姓。

府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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