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
詞語解釋:
京城。
(1) [the capital of a country] 國都。京師
有京都聲。——唐. 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2) 始稱于司馬晉時,因景王(司馬師)諱師,故稱京師為京都;或指日本故都,又稱西京,在本州島西南
分詞解釋:
京城:
指國都。
● 都
◎ 大都市:都市。都會。通都大邑。
◎ 一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國都。京都。建都。
◎ 美好:“雍容閑雅,甚都”。都麗。都雅。
◎ 總:都為一集。
◎ 居:“都卿相之位”。
◎ 古代稱頭目、首領。
◎ 姓。
● 都
◎ 全,完全:都要。功課學得都不錯。
◎ 表示語氣的加重:一動都不動。
● 京
◎ 國都(現特指中國首都北京):京城。京都。京華(因京都是文物、人才匯集的地方,所以稱京都為“京華”)。京畿(國都和國都附近的地方)。京劇。京師(首都的舊稱)。京繡。京菜。
◎ 大。
◎ 古代數名,指一千萬,亦指一億兆。
◎ 中國少數民族,主要分布于廣西壯族自治區:京族。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