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罪
詞語解釋:
論議定罪。
分詞解釋:
定罪:
審判機關認定某違法行為符合刑事法律規定的某個罪名。
論議:
1.對人或事物的好壞﹑是非等表示意見。
2.對人或事物的好壞﹑是非等所表示的意見。亦指思想認識﹑境界等。
3.議論文。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 議(議)
◎ 意見,言論:議論。提議。建議。
◎ 討論,商量:商議。會議。協議。議案。議決。議價。
◎ 評論是非,多指責備:非議。恐招物議。
◎ 舊時文體的一種,用以論事說理或陳述意見:奏議。駁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