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板

府板
詞語解釋
晉南北朝時,諸王﹑三公及將軍開府者,得自委任屬官,其授官之辭書于板上,故開府者授官稱“府板”。
分詞解釋
諸王:
1.指古代天子分封的各諸侯王。
2.眾王。
3.星名。
北朝:
北魏(后分裂為東魏、西魏)、北齊、北周的合稱。參看 〖南北朝〗。
委任:
1.信任,信用。
2.現作派人擔任職務。
3.付托;交托。
4.棄職。
5.辛亥革命以后到解放前文官的最末一等,在薦任以下,由直轄長官任命。
官稱:
1.人的頭銜。如:他喜歡別人以官稱呼他劉科長。
2.普通的或官面的名稱。如:那年月“出錢”的官稱是繳“慰勞金”,慰勞金的多少,視商戶的大小而定。
辭書:
字典、詞典、百科全書的總稱。


府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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