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階制
詞語意思:
基督教會的神職人員等級和教務管理的體系和制度。分為主教、神父、助祭三個等級,主教中又分教皇、樞機主教(紅衣主教)、大主教和一般主教等,各有管轄區域(教區)。東正教會的首領稱為宗主教(或牧首)。
分詞解釋:
區域:
地區:跨區域|區域自治。
教區:
天主教主教管轄的宗教事務行政區。新教的一些教會也用來作為宗教事務行政區的名稱。
首領:
①頭和頸:保全首領。
②為首的人:集團首領|梁山首領。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管理:
①負責某項工作使順利進行:管理財務丨管理國家大事。
②保管和料理:管理圖書丨公園管理處。
③照管并約束(人或事物):管理罪犯丨管理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