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件
詞語解釋:
1.舊稱官衙正在審理的案件。
2.掛過號的函件﹑電報等。
分詞解釋:
官衙:
舊時對政府機關的通稱。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電報:
①用電信號傳遞文字、照片、圖表的通信方式。有無線電報和有線電報兩種。發電報的方面把文字、照片、圖表變成信號,用電流或無線電波發出去,收電報的方面把收到的符號還原。
②用電報裝置傳遞的文字、圖表等:打電報。
號件
詞語解釋:
1.舊稱官衙正在審理的案件。
2.掛過號的函件﹑電報等。
分詞解釋:
官衙:
舊時對政府機關的通稱。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電報:
①用電信號傳遞文字、照片、圖表的通信方式。有無線電報和有線電報兩種。發電報的方面把文字、照片、圖表變成信號,用電流或無線電波發出去,收電報的方面把收到的符號還原。
②用電報裝置傳遞的文字、圖表等:打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