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令
詞語解釋:
①軍隊中用口說或軍號等傳達命令:號令三軍。
②特指戰斗時指揮戰士的命令:發布號令。
分詞解釋:
命令:
1.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2.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后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戰士:
1.士兵,參加作戰的人。
2.泛指參加正義斗爭或從事正義事業的人。
特指:
指定范圍或角色。
軍隊:
為政治目的服務的武裝組織。
戰斗:
①敵對雙方兵團、部隊、分隊、飛機、艦艇間進行的武裝沖突。是實現戰爭目的的主要手段。是戰役的組成部分。有進攻和防御兩種基本類型。
②泛指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