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史
詞語解釋:
郡國駐京邸的記事官。
分詞解釋:
京邸:
京都的邸舍。
記事:
①把事情記錄下來:記事冊。
②記述歷史經過。
郡國:
郡和國的并稱。漢初,兼采封建及郡縣之制,分天下為郡與國。郡直屬中央,國分封諸王﹑侯,封王之國稱王國,封侯之國稱侯國。南北朝仍沿郡﹑國并置之制,至隋始廢國存郡。后亦以“郡國”泛指地方行政區劃。
● 邸
◎ 高級官員的住所(現多用于外交場合):官邸。府邸。私邸。
◎ 旅舍:客邸。邸店。
◎ 停:邸車。
◎ 屏風。
◎ 姓。
● 史
◎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過程,亦指記述、研究這些的文字和學科:歷史。通史。斷代史。近代史。世界史。文學史。史詩。史部(古代圖書分類的一大部類,包括各類歷史著作)。史壇。史評。史前(沒有書面記錄的遠古)。史不絕書。
◎ 古代掌管記載史事的官:太史。內史。
◎ 古代官職:刺史。御史。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