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據
詞語意思:
明確的證據或依據。
分詞解釋:
依據:
1.把某種事物作為依托或根據。
2.作為根據或依托的事物。
證據: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用來證明的材料:證據不足。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明確:
1.清晰明白而確定不移。
2.使清晰明白而確定不移。
● 明
◎ 亮,與“暗”相對:明亮。明媚。明凈。明鑒(a.明鏡;b.指可為借鑒的明顯的前例;c.明察)。明滅。明眸。明艷。明星。明珠暗投(喻懷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參加壞團伙,亦泛指珍貴的東西得不到賞識)。
◎ 清楚:明白。明顯。明晰。明了。明確。明朗。
◎ 懂得,了解:明哲保身。不明事理。深明大義。
◎ 公開,不隱蔽:明說。明講。明處。
◎ 能夠看清事物:明察秋毫。耳聰目明。眼明手快。
◎ 睿智:英明。賢明。明君。
◎ 視覺,眼力:失明。
◎ 神靈,泛指祭神供神之物:明器(殉葬用的器物,亦作“冥器”)。
◎ 次(專指日或年):明日。明年。
◎ 中國朝代名:明代。
◎ 姓。
● 據(據)
◎ 憑依、倚仗:據點。據險固守。
◎ 占有:竊據。盤據。據為己有。
◎ 可以用做證明的事物:字據。證據。單據。論據。契據。言之有據。
◎ 按照:據實。據稱。依據。據事直書。
● 據(據)
◎ 〔拮據〕見“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