茍得
詞語解釋:
不當得而得。
分詞解釋:
當得:
1.應該;理所當然。
2.承受。
● 得
◎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 適合:得勁。得當。得法。得體。
◎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 完成,實現:飯得了。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
◎ 可以,許可:不得隨地吐痰。
◎ 口語詞(a.表禁止,如“得了,別說了”;b.表同意,如“得,就這么辦”)。
● 得
◎ 必須,須要:可得注意。
◎ 極舒服,極適意: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就得了。
● 得
◎ 用在動詞后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來。
◎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后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 茍
◎ 姑且,暫且:茍安。茍延殘喘。茍且。
◎ 馬虎,隨便:茍得。茍合。不敢茍同。
◎ 如果,假使:茍非其人。“茍富貴,無相忘”。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