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訟

顯訟
詞語意思
公開責備。
分詞解釋
責備:
①要求完備,盡善盡美:求全責備|君子不責備于一人。
②批評;責怪:接待工作沒做好,看來責備是免不了的|受了責備,心里怪委屈的。
公開:
①不加隱蔽;面對大家(跟‘秘密’相對):公開活動。
②使秘密的成為公開的:這件事暫時不能公開。

● 顯(顯)
◎ 露在外面容易看出來:明顯。顯著。顯學(著名的學說或學派)。
◎ 表現,露出:顯露。顯示。顯山露水(喻顯示自己,引人注目)。
◎ 舊時稱有權勢的或有名聲地位的:顯貴。顯赫。顯要。
◎ 敬辭,稱先人:顯考(已去世的父親)。顯妣(已去世的母親)。
● 訟(訟)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 爭辨是非:爭訟。聚訟紛紜。
◎ 自責:自訟。
◎ 古同“頌”,頌揚。

顯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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