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式
詞語意思:
1.行狀的格式。
2.指印有規定格式的訴訟用紙。
分詞解釋:
訴訟:
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規定:
①對某一事物做出關于方式、方法或數量、質量的決定:規定產品的質量標準丨不得超過規定的日期。
②所規定的內容:關于職工退職、退休問題,中央已經有了規定。
指印:
指紋的痕跡。亦指按捺在契約﹑證件﹑單據等處的指紋。
格式:
一定的規格式樣:公文格式ㄧ書信格式。
行狀:
指人的品行或事跡:鐘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李善)行狀。現多指記述死者世系、籍貫、生卒、事跡的文章:船山(王夫之號)公行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