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

屯田制
詞語解釋
中國古代利用農民、士兵或商人開墾荒廢土地,解決軍糧、稅糧的制度。始于西漢邊塞屯田,三國時曹操實行較完備的屯田制度,收效極大,唐以后各代對屯田稱呼不一,元、明、清各代仍稱屯田,明代屯田區域最廣,清代時屯田漸成民田,軍屯亦廢。
分詞解釋
以后:
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
軍屯:
1.指駐屯的軍隊。
2.謂利用駐屯軍隊就地耕種土地。
荒廢:
①該種而沒有耕種:村里沒有一畝荒廢的土地。
②荒疏:荒廢學業 。
③不利用;浪費(時間):他學習抓得很緊,從不荒廢一點工夫。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邊塞:
邊疆的要塞:邊塞荒遠|駐守邊塞。


屯田制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10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