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簿

主簿
詞典解釋
官名。漢代中央及郡縣官署多置之。其職責為主管文書,辦理事務。至魏晉時漸為將帥重臣的主要僚屬,參與機要,總領府事。此后各中央官署及州縣雖仍置主簿,但任職漸輕。唐宋時皆以主簿為初事之官。明清時各寺卿也有設主簿的,或稱典簿。外官則設于知縣以下,為佐官之一。后省并。《南史.儒林傳.伏曼容》:“﹝伏曼容﹞父胤之,宋司空主簿。”
分詞解釋
重臣:
1.猶權臣。
2.國家倚重的﹑有崇高聲望的大臣。
央及:
1.請求;懇求。
2.連累;拖累。央﹐通“殃”。
主要:
1.把握事物的關鍵。
2.指事物中關系最大,起決定作用的。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參與:
1.亦作“參預”。亦作“參豫”。
2.預聞而參議其事;介入,參加。


主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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